郑州市第一〇七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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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懂法,育人有法 ——郑州市第107初级中学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发布时间:2020-12-31 16:47    作者:郑州107中    责编:郑州107中

郑州市第107初级中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

郑州市第107初级中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副校长王红涛传达会议精神

副校长王红涛传达刑法修正案精神

政教副主任分享学习心得1

政教副主任王小华分享学习心得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刑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依法治校,进一步提升全校领导干部知法、懂法和守法的意识,12月31日上午,郑州市第107初级中学组织全体中心组成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

学习会上,郑州市第107初级中学副校长王红涛与参会同志全面了解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同时认真解读新的刑法修正案的亮点,诸如: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拟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和修改补充冒名顶替等方面的犯罪规定,及时回应公众对权利保护的关切,不断补齐维护人民安全的短板。同时,在学习过程中副校长王红涛结合刑法修正案的相关内容,围绕教育教学工作的特点,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随后,郑州市第107初级中学政教副主任王小华分享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心得体会,她谈到进入新时代,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日益增多,权利保障需求日益增长,侵犯权利的犯罪形态也日益多样。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表决通过将会不断提升刑事司法的法治化、科学化水平。同时,增强了刑罚的教育改造功能,有效减少各类不安全因素,更好守护人民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发展。

通过这次学习,郑州市第107初级中学全体中心组成员加深了对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理解,大家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不仅要自觉守法,还要自觉宣传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努力做到知法懂法,育人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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